第八講|博士十二神、流祿、童限與流年吉凶
卷一・〈太微賦〉|第八講|八則古訣
本講開始進入《太微賦》的最後一段。這一段與前面最大的不同,是古人不再只討論本命星曜的吉凶,而是進一步討論流年祿存、博士十二神、大小限、童年與老年運限,以及煞曜在流年中被引動的條件。
本講的三項考證重點如下:
- 《全書》卷二明確記載博士十二神的安法,可以直接驗證各星的實際宮位,不必只憑星性解釋。
- 卷二〈安流祿流羊流陀訣〉足以確認,「流祿」至少有明確的流年祿存用法,不應直接與流年化祿混為一談。
- 《全書》的「童限」另有專門安法,而且可以找到其他古代星命文獻的相近口訣,但仍有需要保留的算法疑點。
本講八則依固定底本次序編排,其他版本列為交叉考證材料。
第一則:奏書、博士與流祿的吉祥作用
原文
奏書博士與流祿,盡作吉祥。
白話翻譯
奏書、博士與流年祿星,古人都將它們視為具有吉祥作用的星曜。
綜合專業註解
這句首先要掌握的是三顆星的性質,以及它們所屬的安星系統。
《全書》卷二〈論諸星分屬南北斗化吉凶並分屬五行〉記載:
- 博士屬水,主聰明。
- 奏書屬金,主福祿。
- 祿存屬土,司爵祿。
其中博士與奏書屬於同一套博士十二神,而流祿則是另外依流年天干安置的星曜。
一、博士十二神究竟怎麼安?
卷二〈安十二宮太歲殺祿訣〉記載,博士十二神以祿存所在宮位起博士,陽男陰女順行,陰男陽女逆行。
十二神的次序如下:
| 次序 | 星曜 | 古典基本意義 |
|---|---|---|
| 1 | 博士 | 聰明、學識 |
| 2 | 力士 | 權勢、力量 |
| 3 | 青龍 | 喜氣 |
| 4 | 小耗 | 錢財耗損 |
| 5 | 將軍 | 威猛、威勢 |
| 6 | 奏書 | 福祿 |
| 7 | 蜚廉(飛廉) | 孤 |
| 8 | 喜神 | 喜氣 |
| 9 | 病符 | 疾病 |
| 10 | 大耗(天耗) | 耗損、退祖 |
| 11 | 伏兵 | 口舌 |
| 12 | 官府 | 官符、官事 |
這些基本意義可以從《全書》卷二的安星歌訣及星曜五行說明互相核對。
博士十二神的完整次序見上表;實際排盤依祿存起宮及順逆方向排列。
這裡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問題:十二神並不是十二顆彼此獨立安置的星。
只要祿存的位置和排布方向確定,全部十二神便固定。博士必定與同一層的祿存同宮,奏書則距博士五個排列步位。
因此,判盤不能把博士、奏書的吉象當作兩項完全獨立的證據,反覆累加吉分。
二、流祿究竟是什麼?
《全書》卷二另有〈安流祿流羊流陀訣〉,明言己丑流年流祿在午、流羊在未、流陀在巳。這和己年祿存安午的年干規則一致。
十天干祿存位置如下:
| 年干 | 祿存/流年祿存 |
|---|---|
| 甲 | 寅 |
| 乙 | 卯 |
| 丙、戊 | 巳 |
| 丁、己 | 午 |
| 庚 | 申 |
| 辛 | 酉 |
| 壬 | 亥 |
| 癸 | 子 |
這張表同時可以用於本命祿存與依流年天干重安的流祿,但兩者屬於不同時間層次。
又須注意:流年化祿是按四化表取指定星曜而化祿,與流年祿存不是同一運算。本句的「流祿」,以流年祿存為有直接古籍內證的基本解讀;部分後世註解兼談流年化祿,可以作延伸分析,不宜反過來認定古文已明確涵蓋兩者。
三、為何博士、奏書被視為吉祥?
從古典星性來看,博士側重聰明與知識,奏書側重福祿。放入傳統官職、功名的語境,可以理解為才學、文書與獲得祿賞的象徵。
不過,「奏書」二字雖容易使人聯想到奏章、申報、文書,這是依名稱與古代制度語境作的合理引申;《全書》的直接星性記載仍是「主福祿」,不能只憑星名就把它限定成考試、證照或公文成功。
當流祿與這些星曜所代表的宮位發生聯繫時,古人才將其歸入吉祥的一類。
但是,吉象是否成立,仍取決於所在宮位、主星、吉煞、空亡及運限條件,不能見到一顆博士就斷言功名必成。
實際判盤怎麼用?
建議依照以下順序:
- 先確認本命祿存,依正確順逆安置博士十二神。
- 再依當年天干安流祿,標明它是流年星,不是本命星。
- 分別檢查博士、奏書及流祿所在的實際宮位。
- 確認是同宮、對照、三方會照,還是分處不同宮位;不可籠統稱為「會到」。
- 觀察所涉及的本命主星、大限結構、四化及煞曜,判斷吉象能否發揮。
例如:2026 丙午年,依《全書》的祿存安星訣,流年祿存在巳宮。
假設某命盤本命博士恰在巳宮,便構成本命博士與流年祿存同宮。這是可以直接驗證的安星位置,但是否構成考試、工作或財務方面的具體吉事,還必須看巳宮在各層命盤中負責的事項及其他星曜,不能單憑重疊決定。
第二則:力士、將軍、青龍的權勢意義
原文
力士將軍同青龍,顯其權勢。
白話翻譯
力士、將軍與青龍這些星曜,可以表現出威勢、權力與地位方面的作用。
綜合專業註解
這句的核心不只是「三顆星主權勢」,而是要弄清楚它們的實際組合條件。
一、三顆星曜各自代表什麼?
依《全書》卷二:
| 星曜 | 古典五行 | 主要作用 |
|---|---|---|
| 力士 | 火 | 權勢 |
| 將軍 | 木 | 威猛 |
| 青龍 | 木 | 喜氣 |
力士著重力量與權勢,將軍著重威猛,青龍則帶有喜慶的性質。
將三者合在一起論述,可以理解為威勢得以彰顯的古典吉象。不過,青龍的原始星性是「喜氣」,不是單獨主掌權力的星曜。它在這句中是與力士、將軍共同構成吉利的權勢語境。
二、「同青龍」與同宮條件的區別
因為這三顆星同屬博士十二神,其固定排列是:
博士 → 力士 → 青龍 → 小耗 → 將軍。
在同一層博士十二神之中,三顆星占據不同宮位,不可能全部同宮。
這是安星法能直接證明的事實。
所以原句的「同」,較穩妥的解釋是將三曜一併列舉,論其所代表的吉利威勢;不能未經查證,就把它當作一個必須三曜同宮才能成立的格局。
如果不同時間層次的星曜出現重疊,則是另一種情況,需要個別標記,不能混在原句的基本安星關係中。
三、力士與擎羊、陀羅的固定關係
這是本句判盤中最有價值的安星細節。
《全書》規定:
- 博士由祿存起。
- 擎羊位在祿存前一宮。
- 陀羅位在祿存後一宮。
- 博士十二神依陰陽男女順逆排列。
因此必然得到:
| 博士十二神方向 | 力士固定同宮的煞曜 |
|---|---|
| 陽男、陰女順行 | 擎羊 |
| 陰男、陽女逆行 | 陀羅 |
這不是依經驗推測的特殊格局,而是兩套安星規則合併後的必然結果。
《全書》〈斗數骨髓賦〉又有:
李廣不封擎羊逢於力士。
這便形成很值得研究的對照:一方面,《太微賦》認為力士可以彰顯權勢;另一方面,〈骨髓賦〉卻提醒力士逢擎羊可能有威力而難得相應的封賞。
兩句並不一定互相否定。
就古典象義而言,可以把「權勢」與「得爵受祿」視為不同判斷:有力量、有威勢,不等於一定得到制度上的承認與獎賞。
但這只是依兩句古訣所作的綜合解讀,尚不能據此建立一條無條件的升遷公式。
實際判盤怎麼用?
假設一位甲年生的陽男:
- 本命祿存在寅。
- 博士與祿存同在寅。
- 力士順行到卯。
- 青龍在辰。
- 將軍在午。
- 奏書在未。
- 本命擎羊亦在卯。
這些位置均能由安星訣直接計算驗證。
因此,卯宮並不是單純出現一顆「權勢吉曜」,而是力士與擎羊同宮。
倘若卯宮正是當年的大限或流年重要宮位,判讀時應同時考慮力士的權勢象與擎羊的剛烈、刑剋性質,再觀察主星與吉化、煞曜的制化關係。
可能表現為較強的競爭性、執行壓力或權力衝突,也可能在適當的職責和條件下形成決斷力。這些只是待其他星系驗證的判讀方向,並非單一力士能證成的事件。
同名星曜的安法區別
《全書》卷二還有〈安飛天三殺訣〉,其中也使用「奏書、將軍」兩個名稱,但其安法與博士十二神不同,並且將它們列為流年三殺。
因此,博士十二神的奏書、將軍,不能直接和飛天三殺的同名神煞合併。這也是本講必須保留的重要系統區別。
第三則:童子限如水上泡漚
原文
童子限如水上泡漚,
白話翻譯
幼童時期的運限,就像水面上的泡沫一樣脆弱,容易受到外在因素影響。
綜合專業註解
「泡漚」就是水面上的泡沫,形成容易,消散也快。
這句反映的是古代命理對幼兒運限的特殊看法。古人認為兒童根基尚未穩固,因此看小兒命時,不能完全按照成年人的富貴、功名與財祿標準推斷。
尤其值得注意的是:《全書》確實有一套名為「童限」的安置方法。
一、古代童限如何安置?
《全書》卷二〈安童限訣〉記載:
一命二財三疾厄,四妻五福六官祿,餘年一派順流行,十五命宮看端的。
依照這段古訣,前六歲的童限如下:
| 虛歲 | 童限所取宮位 |
|---|---|
| 1歲 | 命宮 |
| 2歲 | 財帛宮 |
| 3歲 | 疾厄宮 |
| 4歲 | 夫妻宮 |
| 5歲 | 福德宮 |
| 6歲 | 官祿宮 |
這六個宮位不是依一般十二宮的相鄰順序前進,而是一組特別指定的童限位置。
這裡需要保留兩個考證問題。
第一,「餘年一派順流行」尚未把六歲以後的每一步安置方式說明完整。
第二,「十五命宮看端的」可以理解為十五歲重新以命宮考察根本,但是否等同十五歲童限必然回到命宮,仍須區分文字解讀與實際算法。
因此,目前能直接確定的是一至六歲的指定宮位,不能自行補造七至十四歲的完整排盤表。
二、與其他古代星命文獻的對照
《欽定古今圖書集成》〈藝術典〉收錄的星命材料,也保存了十分接近的童限歌訣,其中明確寫到六歲官祿及十五歲回歸本命。
這說明類似的童限安排不只見於現存《紫微斗數全書》文字,也存在其他傳統星命文獻之中。
但該資料同時表示,小限、童限二例並未確認為果老親傳,而是將其他星命家的相關方法並存供後人參考。故這是古代技法存在與流傳的旁證,尚不足以證明紫微斗數童限直接源出果老星宗。
三、童限與一般大限、小限有何不同?
《全書》卷二分別列有安大限、安小限與安童限的口訣,表明它們至少在安置方法上並非完全相同。
卷一〈增補太微賦〉又說:
若論小兒,詳推童限。
這進一步證明古人並沒有忽略幼年運限,而是認為兒童需要特別考察。
此外,卷三〈論小兒命〉特別提到初生兒的命宮星曜、廟旺、煞曜、生剋制化,以及大小限尚未行用時的判斷情況。可見古人也不是完全拋開本命,只單看一個童限宮位。
實際判盤怎麼用?
研究童限時,建議採取以下順序:
- 先看本命命宮、身宮及其三方四正,確認原局的基本結構。
- 依已經確認的古典童限安法,找出對應歲數的宮位。
- 檢查該宮主星、吉曜、煞曜與空亡。
- 再比較當年的太歲與其他有明確安法的運限訊號。
- 若童限與一般小限採用不同算法,分開記錄,不可合併。
例如,假設某兒童虛歲三歲,依古訣應取疾厄宮作為當年的童限位置。
如果疾厄宮有擎羊、火星,這只能說明依該古法有值得進一步考察的凶煞組合;還必須檢查原局、歲限及其他制化條件。
不能直接說孩子必然發生疾病或意外,更不能將古籍的幼年夭折斷語視為可靠的死亡預測。
第四則:老人限似風中燃燭
原文
老人限似風中燃燭。
白話翻譯
老年時期的運限,就像風中燃燒的燭火,容易受到外在變化的影響而動搖。
綜合專業註解
這一句與前面的童子限構成對偶。
水上的泡沫與風中的燭火,都用來形容容易受到外力影響的狀態。
但是,兩者所指的生命階段不同。
童子限側重尚未穩固的幼年根基;老人限則側重古人認為年老之後,承受不利運限的能力可能減弱。
一、老人限是不是一套獨立的安星法?
目前查得的《全書》卷二,有明確的〈安童限訣〉,但尚未找到與它對應、可以獨立排出十二宮次序的〈安老人限訣〉。
因此,不能因為《太微賦》把童限與老人限並列,就認為兩者一定各有一套完全對稱的安宮公式。
比較穩妥的理解是:
- 童限:確有專門的安置歌訣。
- 老人限:目前首先應理解為老年行限時的特殊判斷原則。
這是目前資料所能支持的範圍。
二、為什麼老年運限要特別研究?
《全書》卷三〈論大限十年禍福何如〉強調,判斷運限時,除了宮位內的星曜之外,還要注意吉煞相聚、大小限與太歲的重疊,以及是否得到吉星扶助。
這提供了理解老人限的重要線索:不是看年齡就決定吉凶,而是看不利條件是否在同一個時期集中出現。
不過,古籍沒有在這句中指定老人從幾歲開始,也沒有給出可靠的壽命計算方法。
實際判盤怎麼用?
對於老年命盤,可以先以一般的大限、流年架構判斷,不必另造一套老人安星法。
例如,某人進入晚年大限,疾厄宮與行限宮都出現煞曜,流年又有化忌引動。
這屬於需要仔細考察的傳統命理組合,但仍須看主星、輔曜、廟陷及制化,不能只憑幾顆凶星就推斷壽命。
在現代實務上,也不能以這類古訣替代醫療、健康評估或實際風險管理。
第五則:遇殺無制,乃流年最忌
原文
遇殺無制乃流年最忌,
白話翻譯
流年遇到煞星,而且沒有能夠制約其凶性的條件,是流年判斷中最需要忌憚的情況。
綜合專業註解
這一句是本講技法上的核心。
古人並不是單純說「流年遇煞便凶」,而是增加了極重要的條件:
無制。
「制」在古典星命語境中,主要涉及五行制剋、星曜配合,以及是否有其他星曜能夠約束原本不利的作用。
《全書》卷二〈論星辰生克制化〉要求先明白星曜的生剋,再判斷其所居宮位。卷三〈論七殺重逢〉也明言,七殺若遇眾多吉曜,仍可能轉凶化吉,並舉出紫微、天相、祿存等星曜三合拱照的解厄條件。
因此,此處的「無制」不能只用有沒有一顆吉星來決定。
必須研究的是:原有煞曜的作用,是否真正受到約束。
一、三種情況不能混為一談
| 情況 | 判讀重點 |
|---|---|
| 有煞而有制 | 確認制化是否有效,凶性可能受到約束 |
| 有煞而無制 | 不利因素缺少制約,應提高警覺 |
| 吉煞並見 | 吉凶可能同時發揮,不能直接互相抵銷 |
這張表是根據原典生剋制化原則所作的教學整理,不是古書另外制定的三級格局。
二、流年「引動」究竟如何理解?
《全書》卷三〈論二限太歲吉凶〉提出了一套明確的比較次序:
先看大限、小限、太歲各自的吉凶,再看三者之間的相逢、沖照及煞曜關係。
這可以整理成以下流程:
- 本命結構:檢查原有星曜、三方四正、廟陷及生剋。
- 大限十年:確認運限主題與吉凶條件。
- 小限與流年太歲:各自判讀,再檢查相逢、對沖與重疊。
- 煞曜制化:判斷是否真正形成「遇殺無制」。
這是依《全書》相關條文重新整理的教學流程,而不是把現代飛化流派的所有規則直接套回古文。
三、不能只數煞曜顆數
例如某流年疾厄宮同時見到擎羊、鈴星和化忌。
如果只說「三顆凶曜,所以必凶」,便忽略了整個制化關係。
應再確認:
- 這些星是本命、流年,還是不同層次的重疊?
- 它們是同宮,還是分別位於對宮及三方?
- 原局主星的性質及廟陷如何?
- 是否有能夠實際發揮作用的吉曜與制化?
- 大限與流年是否同時指向相近的問題?
古訣所強調的是不利條件缺乏制約,而不是把所有帶有煞曜的命盤都斷為凶命。
實際判盤怎麼用?
假設某大限本來具有穩定的主星與吉曜結構,但流年某一宮受到流羊、流陀引動。
若主星與吉曜仍能發揮制化,就不能直接認定流年必然出現重大損失。
反過來,如果本命、大限、流年均出現不利呼應,而且缺乏明確制化,才比較符合這句古訣需要審慎看待的情況。
即使如此,也只能形成傳統命理上的風險判讀,不能將其轉化為必然的疾病、死亡或災禍預言。
第六則:人生榮辱,限元必有休咎
原文
人生榮辱限元必有休咎,
白話翻譯
人生中的榮耀與失意,在所行的運限之中,都有其吉凶變化可以推究。
綜合專業註解
「休」為吉祥,「咎」為不利或災患。
「限元」在本句的語境,應從整體運限理解,尤其與大限、小限及流年之間的關係有關。
這句與前面幾則形成一個重要轉折:
本命代表原有格局,行限則用來觀察不同時期的變化。
《全書》卷三〈論命先貧後富〉明確舉出兩類情況:
一類是原本富貴,後因大小限及太歲遇到不利組合而衰退;另一類是出身不佳,卻因後來運限得到吉星扶助而發達。
因此,同樣的本命基礎,行運不同,古人認為人生表現也會改變。
本命與大限須分層考察
本命可以顯示原有結構,大限則是另一個需要獨立考察的時間層次。
例如,某人本命財帛宮結構良好,但某十年大限的財務相關宮位受到煞曜及化忌作用。
便不能因為本命財宮好,就否定這十年可能遇到的財務壓力。
同樣,本命財宮較弱,也不代表所有十年大限都沒有財務改善的可能。
不過,運限吉凶還需回到本命結構驗證,不能把大限當作完全獨立的新命盤。
實際判盤怎麼用?
分析一個十年運限時,應先確定大限所行宮位,再看大限命宮及相關宮位的主星、三方四正、吉煞與四化。
其後才比較不同流年的變化。
尤其不要因某一年吉星集中,就直接推翻整個十年大限的基本判斷;也不能因一年的凶象,便將整個十年全斷為凶。
這是本句最重要的時間層次觀念。
第七則:處世孤貧,數中逢乎駁雜
原文
處世孤貧數中逢乎駁雜,
白話翻譯
人在世間若遭遇孤獨、貧困的境況,古人認為可以從命盤中吉凶混雜、格局不純的情形加以推究。
綜合專業註解
「駁雜」是本句的關鍵。
它不應簡單解釋成「命盤有好星也有壞星」。
因為紫微斗數命盤本來就有不同性質的星曜。假如只要吉凶同時存在就算駁雜,幾乎所有命盤都會符合,這個術語便失去了判斷價值。
比較合理的古典理解,是星曜與格局之間出現相互牴觸、制化失當,或吉凶作用難以取得協調的情況。
《全書》卷一〈斗數準繩〉要求辨明生剋制化後再定窮通;〈形性賦〉又指出運限有高低,運限駁雜便可能有浮沉。
這些書內證據說明,駁雜應放在整體格局及運限關係中考察,而不是只計算吉星、凶星的數量。
一、怎樣才值得懷疑格局駁雜?
例如一個命盤,命宮主星原本能發揮較好的作用,但三方四正出現不利組合,又缺乏有效制化。
或者大限本身有吉利條件,流年卻多次引動相互衝突的星曜關係。
這些可以是檢查格局是否駁雜的方向,但仍不等於只要出現衝突,就必然屬於古人所說的孤貧之命。
二、駁雜不等於永遠不吉
《全書》卷三〈談星要論〉將星曜、格局及吉凶混合情形分成不同層次,並沒有將所有吉凶並見的命盤一概視為最下等。
所以判盤時應進一步研究:
吉凶作用是否可以相互制化?有沒有主次之分?它們是否發生在相同宮位、相同時間層次?是否真正破壞原有格局?
實際判盤怎麼用?
假設某人本命官祿宮有較好的主星結構,但財帛宮受到煞曜,某十年大限又出現事業與財務方向不一致的訊號。
此例提示判讀時應檢查工作成就與資源累積是否出現落差。
但不能直接由此斷定此人一生貧困,更不能把「孤貧」當成固定人格特徵。
古文保留的是傳統社會的命運分類語言,現代判盤則應將條件拆開驗證。
第八則:學至此,誠玄微矣
原文
學至此誠玄微矣。
白話翻譯
學問研究到了這個層次,確實已經進入深奧而精微的境界。
綜合專業註解
這是《太微賦》此段的結語,也可以視為前面整套星曜判斷原則的總結。
《太微賦》從開頭就強調,星曜分布十二宮,各有不同的性質及適用條件,不能對所有命盤一概而論。
經過前面的星曜、宮位、格局、生剋、廟陷、吉凶組合,最後進入流年與運限,古人所要建立的已不只是個別星曜的吉凶表,而是一套需要綜合判斷的命理方法。
因此,「玄微」不能理解為只要背熟所有古訣,就能知道任何事情。
它更重要的教學意義是:
一條古訣的成立,往往涉及多個條件。研究者必須確認這些條件是否真的存在,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。
實際判盤怎麼用?
遇到任何古典斷語,都可以依下列原則檢查:
先確認原文指的是哪顆星、哪種宮位關係與哪個時間層次,再確認安星是否正確、吉凶制化是否成立,以及有沒有其他條文或版本提出不同限制。
若資料尚未證明某項技法的成立條件,就保留疑問,而不是為了得到一個明確的結果,強行作出推斷。
版本與考證補充
本講有三項值得正式保留的版本差異。
| 考證項目 | 固定底本《太微賦》 | 卷一其他篇章或相關來源 | 研究判斷 |
|---|---|---|---|
| 博士、奏書 | 奏書博士與流祿,盡作吉祥 | 〈重補斗數彀率〉作「奏書博士並流祿以盡乎吉祥」 | 基本吉祥意義相近 |
| 童限、老人限 | 童子限如水上泡漚,老人限似風中燃燭 | 〈重補斗數彀率〉作「童子限弱水上浮漚,老人限衰風中燃燭」 | 增加「弱」「衰」二字,有助理解古人所重視的運限狀態 |
| 流年煞曜 | 遇殺無制乃流年最忌 | 〈重補斗數彀率〉作「遇殺必驚,流年最緊」 | 底本強調「無制」的條件,另一篇則偏重遇煞的警惕,兩者不可直接視為完全相同 |
最後一項尤其重要。
底本明確包含「無制」兩字,這代表古訣不是只要見煞便可成立。
所以即使其他版本或篇章文字較為嚴厲,教學仍應以底本的條件為優先,並將異文另外保存。
另外,前面已提及《全書》卷二存在兩套同名「奏書、將軍」系統,這不是單純文字異寫,而是安星規則不同的技法區別,後續研究不可混用。
第八講總結|安星系統與運限層次
本講將《太微賦》的古訣,連接到可逐項檢查的安星與運限制度。
| 核心觀念 | 本講確認結果 |
|---|---|
| 博士十二神 | 祿存起博士,依陰陽男女順逆排列 |
| 流祿 | 卷二有明確的流年祿存安法 |
| 力士與羊陀 | 同一層力士必與擎羊或陀羅同宮 |
| 三曜權勢 | 力士、將軍、青龍不可誤作同層三曜同宮 |
| 童限 | 古書確有專門安法,但六歲以後部分仍需考證 |
| 老人限 | 有明確的古代運限觀念,尚無足夠依據認定另有獨立安宮公式 |
| 遇殺無制 | 流年判斷須確認煞曜是否真正缺乏制約 |
| 限元休咎 | 本命、大限、小限、太歲應分層比較 |
| 格局駁雜 | 必須研究吉凶作用的協調與衝突,不能只看星曜數量 |
第八講判讀練習
一位甲年出生的陽男,本命祿存在寅宮。依《全書》卷二的安星法,力士會與哪一顆煞曜同宮?
- 擎羊
- 陀羅
- 火星
- 不一定,須另外依出生時辰決定
查看解答
答案:A,擎羊。甲年祿存在寅,博士亦在寅;陽男順行,力士排至卯。擎羊位於祿存前一宮,也在卯,因此同一層的力士與擎羊同宮。
〈太微賦〉結語與〈形性賦〉導讀
本講研讀範圍為「奏書博士與流祿」至「學至此誠玄微矣」,共八則古訣。
至此,〈太微賦〉正文的逐句講解收束。
依固定底本次序,第九講進入〈形性賦〉,開篇原文為:
原夫紫微帝座,生為厚重之容。天府尊星,也作純和之體。
後續將研究星曜與古代形貌、性情判斷之間的關係。